泉州市教育局文件
泉教办装〔2011〕49号
转发关于举办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
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市直中小学: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闽教直(〔2011〕1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推荐工作。为配合省教育厅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我市将在中小学中选拔出一批优秀自制教具作品参加省级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制教具作品选送办法: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各选送1-2件作品,市直学校各选送1件作品,经市级遴选出20件作品参加省级评比;
二、自制教具能手选送办法: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市级的人选必须符合省教育厅文件的条件要求,严格筛选;市级选送省级的人选将根据被推荐者参加过的自制教具的得奖级别、奖项高低、以及从教从事自制教具活动或实验教学的经历情况,从中筛选5名;
三、报送时间: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报送作品日期为:2011年12月20日-30日;
四、报送地点:泉州市教学仪器站;
五、其他未详尽的事宜,请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执行,联系电话:22764117。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闽教直(〔2011〕17号)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转发 中小学 自制教具评选 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直〔2011〕17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定于2012年暑假期间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第八届(天煌杯)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和展示活动。为积极配合此项活动的开展,我厅决定于2012年上半年举办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从中选拔推荐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优秀自制教具送教育部参评,现将《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在广泛发动和逐级选拔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本届评选活动由福建省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育生供办)主办。评选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向学校和个人收取参评、参展等任何费用,具体评选事宜由省教育生供办另行通知。
附件:1. 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
2. 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教师作品申报表
3. 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学生作品申报表
4. 福建省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
5. 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参评作品汇总表
和参评自制教具能手汇总表
6. 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
福建省教育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教育 教具 评选 通知
抄送:省普教研究室,各设区市教学仪器(教育装备)站、普教研究室,省教育学会、有关学科教学研究会。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6月9日印发
附件1:
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
一、 组织领导
全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由福建省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育生供办)负责,各设区市初评工作由各设区市教学仪器(教育装备)站负责,省、设区市教研室和有关学科的教学研究会积极配合进行。
二、 评选目的
1、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教育创新的理念,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支持新课程的全面实施,推进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
2、发扬广大教师设计制作教具和设计开发探究性实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收集、整理、推广其成果,丰富教学内容,推动全省自制教具活动的开展。
3、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自制教具和实验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收集运用新材料、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仪器整合的经验,促进教学仪器新产品的研发。
5、总结、推广各地开展自制教具和实验教学活动的经验。
三、评选范围、分类
1、评选范围
中、小学各学科(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下同)教学中
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作,在历届全省(全国)自制教具评选中未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自制教具,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2、自制教具作品的分类
自制教具作品分教师作品、学生作品。
按教学段分为小学作品、中学作品。
按所应用的领域段划分(1)小学:语文(XYW)、数学(XSX)、科学(XKX);音乐(XYY)、美术(XMS)、体育(XTY)、综合实践活动(XZH);(2)中学:语文(YW)、数学(SX)、科学(KX)、物理(WL)、化学(HX)、生物(SW)、地理(DL)、通用技术(JS)、信息技术(XX)综合实践活动(ZH)、音乐(YY)、美术(MS)、体育(TY);(3)其他(QT)(如:特教(TJ)、外语(WY),通用设备(TS)等)。
四、奖项设立
1、优秀自制教具一、二、三等奖和提名奖。
2、团体总分奖和组织奖。
3、自制教具能手奖。
五、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按属地原则,以设区市为参评单位,由教学仪器(教育装备)站负责组团。各参评单位均可推荐不多于20件的自制教具(其中教师作品不多于17件,学生作品不多于3件,教师作品和学生作品的名额不可交叉使用)参加全省评选(省属中小学每校可推荐不多于3件自制教具直接参加全省评选)。多于规定的,以上报顺序取规定的件数。每个参评单位上报的小学作品不得少于申报作品的30%,且同一学科的自制教具推荐作品不得多于6件(含学生作品),各参评单位可申报全省自制教具能手候选人不多于5名。
2、每人限报2项自制教具作品(含合作的作品)参评。
3、参评作品应填写《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教师作品申报表 》(附件2) 或《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学生作品申报表》(附件3)。自制教具能手候选人应填写《福建省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附件4)。以上各申报表均需由设区市教育局(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在填写自制教具作品申报表的同时,应按 “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附件6)编写有关评选技术资料,纸张一律用A4纸打印;制作方法和使用方法要尽可能详细明了,并用图示配合说明;插图清晰规范,注明图题图号及相关的结构尺寸。
5、所申报的作品必须是自制教具,并已经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有一定的教学效果。申报的各种信息资料包括制作者姓名、次序、教具名称等。申报材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中途不能增加新成员。
6、申报者可为单位团体也可为个人,个人申报者应为学校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也可以是就读于初等和中等教育学校(不含高等教育)的学生。每个合作作品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作品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列。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每名申报者都须实际参与自制教具设计制作,作品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学生合作者则应是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所报送的学生作品,必须是学生自己动手制作的教具。
7、一个教具名称只含一件教具,教具名称应与其相应的教具相符;以一组或系列教具为单位上报的多件教具,必须是内容相关的且只按照一件对待;内容不相关的多件教具按上报的顺序只取第一件教具及相应的名称。
8、不接受申报的作品
⑴ 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⑵ 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⑶ 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危及人类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有
碍于文物保护和动植物保护的作品。
9、各参评单位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请以电子文稿的形式报
送以上技术资料(电子稿文件名以本参评单位申报序号命名,如:福
州01,文字资料采用word 格式文件、照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1M)
与参评作品的简短说明及表明实际使用状况的光盘(视频资料采用
mpg\avi\rm格式);各参评单位应提交本地区《参评作品汇总表》和
《申报自制教具能手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附件5)。报送
《福建省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时,请同时报送被推荐能手的电子照
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1M)或另附一张与表格同样的照片。
10、以上材料应于2012年 2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生供办实验室
管理科(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26号,电话:0591-87550244)。
六、评选条件
1、教师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⑴ 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
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验动手能力。
⑵ 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⑶ 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
⑷ 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⑸ 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2、学生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⑴ 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⑵ 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⑶ 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⑷ 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⑸ 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3、自制教具能手评选条件
被推荐人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具活动并在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本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未曾授予过省级及以上自制教具能手称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 被推荐人在历届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曾获得一次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奖励。
⑵ 被推荐人选在历届省级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或省级教研活动中曾获得两次及以上一、二等奖奖励。
⑶ 被推荐人选在设区市级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曾获得两次及以上一等奖。
以上均需要提供被推荐人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报送审核。
4、组织奖条件
⑴ 参评单位在组织本地区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发动面广、深入,评选活动程序、方法严格规范,并按照评选方案规定报送自制教具作品。有本地组织自制教具活动情况的书面报告。
⑵ 积极参加本届评选活动,参评组织工作有序,认真布展解说,撤展组织有序,善始善终。
⑶ 在本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七、评选方法
1、省教育生供办组织专家对各参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参评资格及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初审结果在福建教育装备网(www.fjeei.com)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初评内容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署名提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2、参评单位(省属中小学)组团参加终评,各代表团的领队(联络员)负责组织好本团人员参加终评工作。通过初审的作品如不能在终评时演示,且未向评选委员会说明原因,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3、根据初审教具的内容和数量,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下设若干评选组,制定评选细则,具体负责评选工作。评选组在观看操作演示、专家评议的基础上,按照评选细则提出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名单,并从获奖作品中提出20件参加第八届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作品名单,经评选委员会批准确认。
4、获奖作品按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分别计入各参评单位团体总分。学生作品不计入团体总分。
5、终评的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由省教育生供办另行通知。
八、表彰、奖励
1、向获得一、二、三等奖及提名奖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2、向获得自制教具能手称号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3、向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杯,向获得组织奖的参评单位颁发奖牌。
九、知识产权
全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组委会不负责办理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事宜。在本届评选活动之前,评委会对参评作品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参评的所有作品必须按照申报要求向评选委员会提交全部必要的相关资料。作者本人应承诺对其作品(含已经获得专利权的作品)的内容(包括制作材料、制作方法、使用方法)加以公开,同意主办单位编写相关出版物时采用。
十、展示
终评期间,进行自制教具展示交流活动。
十一、其他
《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 》、《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教师作品申报表》、《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学生作品申报表》、《福建省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参评作品汇总表和参评自制教具能手汇总表》
、《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请登录福建教育装备网(www.fjeei.com)下载。
附件2:
编 号:
参评市:
第八届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
教师作品申报表
自制教具名称:
申 报 者:
申报者所在单位:
作品学科类别:请在确认的学科上划“√”
□小学语文(XYW) □小学数学(XSX) □小学科学(XKX)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XZH) □小学音乐(XYY) □小学美术(XMS)
□小学体育(XTY)
□语文(YW) □数学(SX) □科学(KX)
□物理(WL) □化学(HX) □生物(SW)
□综合实践(ZH) □地理(DL) □通用技术(JS)
□信息技术(XJ) □音乐(YY) □美术(MS)
□体育(TY) □特教(TJ) □外语(WY)
□其他(QT)
福建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制